一、订单与生效
订单经双方确认(含线上确认与书面确认)后成立,设备交付并签收之日起租。租期、台数、配置、单价以报价单与合同附件为准。
下列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,可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。
| 企业名称 | 陕西益恒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|
| 品牌名称 | 长安易租(CHANG'AN EASY RENT) |
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以营业执照为准(可索取扫描件) |
| 服务热线 | 400-888-4565(9:30–18:30,周一至周六) |
| 业务邮箱 | service@changanyizu.com |
以下为高频条款摘要,完整条款载于《设备租赁合同》正文,签约前可要求提前提供合同范本审阅。
订单经双方确认(含线上确认与书面确认)后成立,设备交付并签收之日起租。租期、台数、配置、单价以报价单与合同附件为准。
长租按月计费,账单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开票并收款;短租按日计费,起租时一次性结算,单笔订单最低消费 ¥99(按日租金累加不足 ¥99 的按 ¥99 计)。报价单中未列明的费用不收取。
授信额度内免押金;超出部分可缴押金,租期结束且设备验收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,不计息。
承租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管设备,不得转租、抵押、拆解或交由第三方维修。设备所有权始终归出租方所有。
非人为损坏由我方全额承担维修;人为损坏按实际维修成本协商赔付;设备丢失按残值赔付,不按原价追偿,赔付上限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到期可选择续租、归还或买断;续租提前 7 天确认,归还由我方上门取件并出具数据销毁证明,买断按租期折旧价结算。
长租满 3 个月后可按台申请提前归还,按未执行租期月数的 30% 收取违约金;短租随借随还,按实际天数结算(受单笔订单 ¥99 起付线约束)。
逾期未还按日租金的 150% 计收逾期租金,逾期超过 30 日视为设备丢失,启动残值赔付与远程锁定程序。
任何一方违约,守约方有权要求纠正并赔偿损失;争议优先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提交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下表承诺写入合同附件,未达成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,不做口头承诺。
| 服务项目 | 承诺标准 | 适用范围 | 未达成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需求响应 | 提交需求后 2 小时内出具配置与报价 | 全部客户 | 免收当月管理费 |
| 故障响应 | 7×24 小时受理,4 小时内响应 | 全部在租设备 | 按天减免租金 |
| 备用机保障 | 远程无法解决时,本地当日 / 异地次日提供备用机 | 全部在租设备 | 备用期间免租金 |
| 批量交付 | 10 台以上标准配置 48 小时交付 | 现货机型 | 延迟按日减免 |
| 次日达 | 陕西省内全境及周边主要城市次日送达 | 现货机型 | 免收本次物流费 |
| 数据销毁 | 回收设备逐台出具《数据销毁证明》 | 全部回收设备 | 免费复检并补出 |
| 维修承担 | 非人为损坏硬件故障全额承担 | 租期内 | — |
| 押金退还 | 验收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 | 已缴押金客户 | 逾期按日计息 |
生效日期以页面底部标注为准。我们只收集完成租赁业务所必需的信息,不对外出售。
联系我们时收集:姓名、手机号、公司名称、租赁需求描述。签约时收集:营业执照、对公账户、经办人身份信息。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:设备状态、位置与故障记录(用于运维)。
仅用于:需求对接与报价、信用授信评估、合同签订与履约、设备运维与资产管理、开具发票与售后服务。不用于与租赁无关的商业用途。
除下列情形外不向第三方提供:为完成授信所需的征信与风控服务机构;为完成交付所需的物流服务商;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依法调取。上述合作方均签署保密协议。
数据存储于境内服务器,传输加密,访问按最小权限控制。业务往来信息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 5 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可随时查询、更正、删除您的个人信息,或撤回此前授权。通过服务热线 400-888-4565 或业务邮箱提交申请,我们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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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对条款有疑问,请先查看租赁问答,或直接联系顾问确认。